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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(修订)

作者: 时间:2014-07-08 点击数:

校字[2014]41

实践教学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,获得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,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系列实践性教学活动,它包括:实验、上机实践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劳动技术 (公益劳动、生产劳动等)、教学实习(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)、实训以及社会实践等环节。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,使实践教学科学化、规范化,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  1、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标准的方案,遵循整体优化的原则,按照由浅人深、循序渐进的认识规律,建立符合本专业特点的、贯穿教学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,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课内与课外相结合,校内与校外相补充,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。

  2、实践教学体系要科学化、规范化。各学院(部)负责所属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,各实践环节实施方案的制订、教学大纲、实施细则、考核办法,实践环节的落实,指导教师的配备安排,基地的选定和建设。列入计划的实践教学,要有规范的教学大纲、指导书和考核标准,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。

  3、实践教学基地是实践教学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。各学院(部)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,确保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,并要注重搞好建设,本着互利互惠、双向受益的原则,建立具有特色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。

  4、教学计划内的各实践教学,必须按计划执行,学院(部)不得擅自增减,必须增减时,须经专家论证,报经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定后方可执行。

5、列入计划的暑期社会实践环节,由校学生处、团委和各学院(部)结合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。

6、指导教师对实践教学任务的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各学院(部)应根据各实践教学目的的需要,聘任一批实践经验丰富、知识面宽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实践教学的骨干教师。同时,要以老带新,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实践锻炼,使其尽快成长,以保持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水平的不断提高。

7、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实践教学方案的实施,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、指导学生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,对学生的实践教学进行全面考核。

  8、实验教学和上机练习是基础性实践教学环节,是验证课堂教学理论,培养学生基本操作技能和初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基础环节,必须予以重视。重视和加强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,实行学院(部)统一管理,为实验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,真正开放实验室,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实验资源,不断改革更新实验内容,适当多开设一些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。

  9、教学实习(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等)是增加感性认识,深化对理论的理解,培养训练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环节,各学院(部)要充分利用校内、外实践教学基地与课程学习密切联系,有机组合,为科研训练和生产实习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  10、科研训练是引导学生涉足科学研究,培养学生初步科研能力的有效环节。各学院(部)要选择思想觉悟高、科研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导师。要创造条件让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全程活动。从课题申报、实验研究到课题总结,使其受到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,了解科研程序,掌握初步的研究方法,为步入社会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。

  11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,学习、实践、探索、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,要狠抓这一关键环节,做到领导、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及要求、指导教师五个落实。各学院(部)要认真做好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(论文)的组织与答辩工作,凡答辩不合格者,学生应重做,并重新组织答辩。

  12、学校要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学院(部)实践教学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工作

14、本办法归教务处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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