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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须知

作者: 时间:2012-10-02 点击数:

一、安全:

1.学生进入训练中心首先要接受安全教育,按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,穿戴好防护服、系好袖口及其它防护用品,女同学要戴工作帽,将发辫放入工作帽中,机加工、钳工、数控加工不许戴手套。

2.学生实习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,操作中如机床出现问题或发现事故隐患时,应立即停车,报告指导师傅或其它工作人员。

二、考勤:

1.实习学生必须遵守中心的劳动纪律,按时上下班,凡迟到、早退十分钟以上三次者;迟到、早退超过十五分钟以上者;无故不到事先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者,均按旷课论处。如有学生违反上述规定,必须提供书面检查并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。

2.迟到早退拒不登记或谎报姓名态度恶劣者,一经查实以旷课论处。

3.学生实习不准请事假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经过所在学院(系)办和中心教学管理部门批准。

4.未征得实习指导师傅同意,学生实习中途离开岗位者,以旷课论处。

5.学生实习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五分之一,需补修实习。

6.学生实习旷课累计一天以上(包括一天)总成绩为不及格。要求补实习者需在毕业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学院(系)和中心教学管理部门批准。

三、听从实习指导、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

1.尊敬指导师傅,讲文明、懂礼貌,认真听讲、注意操作示范。

2.非本人操作的机器设备,未经许可,不准擅自启动、操作。

3.实习时,应注意保养和爱护机器,正确使用工量刀具,防止损坏,使用完毕放回工具柜,认真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。

4.学生在实习期间,如违反本规定之一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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