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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习考勤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6-09-01 点击数:

一、工程训练是工科院校的教学环节之一,是整个教学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来训练中心实习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下班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,更不允许无故旷工。

二、中心实行小时工作制:

冬季 上午:8:10—11:50 夏季 上午:8:10—11:50

下午:2:10—5:50 下午:2:40—6:20

三、学生实习期间因事、因病请假,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请病假者需医生证明,除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外,一般不予补假,也不得托人代办。

四、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事宜由机械训练部负责,请假半天(含半天),指导师傅批准;请假半天以上,本人写出请假条,班长签字后经指导师傅批准后,到机械训练部办理请假手续。

五、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参加实习者,按旷课处理。

六、凡缺勤达某个工种实习时间1/3以上者(包括1/3),该工种成绩为零。缺勤达整个实习时间的1/3以上(包括1/3)者,所有实习成绩为零。

七、学生实习期间,考勤由所在工种指导师傅负责,机械训练部监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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